QYYSFG2022003
陽山縣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縣城高污染
燃料禁燃區范圍的通告
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關于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等規定,縣人民政府決定重新劃定縣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以下簡稱禁燃區)?,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區劃設范圍:縣城建成區范圍,東至城東派出所,南至城東派出所,西至清連高速與官陂河交匯點,北至賢令山,含城北、城南、城西及城東片大部分區域。范圍涵蓋韓愈大橋——韓愈南路(碧桂園小區南邊道路)——清連高速陽山大道南至官陂河段連線以北,花溪大橋——韓愈北路——賢令山牌坊——韓愈東路——移民新村最東端連線(即花溪大橋——仙水農莊——賢令山牌坊——移民新村最東端連線)以南,城東派出所——東北山邊連線以北、以西的城鎮及村莊區域。
二、自本通告實施之日起,禁燃區內不得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原有高污染燃料設施須于2023年6月30日前退出。未按照本通告規定改造使用清潔能源的高污染燃料設施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三、本通告所劃定禁燃區執行《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第Ⅲ類燃料組合作為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類別,禁止燃用以下燃料組合類別:
?。ㄒ唬┟禾考捌渲破罚òㄔ?、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
?。ǘ┦徒?、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ㄈ┓菍S缅仩t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四、本通告所稱清潔能源是指電、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或其他清潔燃料。
五、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管理要求
?。ㄒ唬┰诮紖^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設施應當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
?。ǘυ诮紖^內銷售高污染燃料、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或在2023年6月30日后繼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ㄈ┥鷳B環境部門負責對違反禁燃區管理規定,在禁燃區內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或未按規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在城市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地區新建、擴建分散燃煤供熱鍋爐,或未按規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達標排放的燃煤供熱鍋爐的行為依法查處。
?。ㄋ模┦袌霰O管部門應依職責加強對煤炭、油品、生物質成型燃料等的質量監管,對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規定標準或要求的燃料或鍋爐的行為依法查處。
?。ㄎ澹┌l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應推進落實集中供熱建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引導禁燃區內的單位和個人推廣使用清潔能源,鼓勵用熱企業向集中供熱項目有效供熱半徑范圍內集聚。
?。╆柍擎側嗣裾婪鋵崒Ω黝惾济涸O施及燃料的監管。
?。ㄆ撸┍就ǜ嬗墒猩鷳B環境局陽山分局負責解釋。
六、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實施,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附件:陽山縣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圖
陽山縣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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